我這兩天又想了一下 ,
關於前一篇blog裡寫的內容,
最後,似乎沒有討論王佳芝的想法的必要。
 
因為王佳芝是小說裡的人物、是杜撰的人物,
是張愛玲把一部份的自己寫進去的人物,
我們討論張愛玲v.s.張佳芝,是有意義的,
可以從張佳芝的故事裡看出一點張愛玲過去的端倪來;
我們討論張愛玲的「色,戒」v.s. 李安的「色,戒」也是有意義的,
可以了解作者與導演兩個人呈卓同一個故事不同的手法與境界。
 
作家,用敏銳的心,寫出來的文章,裡面包含了作家本身的故事、經歷與思想;
畫家,用感性的筆,畫出來的作品,裡面包含了畫家眼裡看到的世界;
這些人用他們擅長的方法,將自己融入作品裡,
我們從他們的作品,認識他們、認識他們理解的世界。
 
用文字表達我的想法,我還OK啦;
我羨慕畫家!他們可以畫他們想看的的東西,
歐洲著名的教堂,外面恐怕一年到頭都在整修,
我用相機怎麼拍,都會拍到難看的鷹架,
可是畫家們,可以畫出沒有鷹架的、完整的、美麗的教堂!
我真羨慕畫家呀!!
 
我不是作家,更不是畫家,
我只是個話家,愛說話的大眼魚。吐舌頭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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